次日一早,崇禎皇帝在考慮再三之後,無奈接受了周延儒的建議,召開內閣輔臣、六部尚書、侍郎以及都禦史以上級別的言官及六科給事中參與的朝會。
這次朝會上,崇禎皇帝沒有讓朝臣發言,直接讓輪值太監曹化淳宣布目前朝局的種種困難,包括東南西北中所有的問題:禍亂中原的流賊,虎視京師的建虜,雄霸草原,探出爪子到榆林的叫天軍,西北、西南的土司造反,廣東、福建沿海的西夷和海盜之亂,江南的水澇,北方的旱災等等。
把所有問題再次揭開之後,直接詢問是否有能臣有辦法替君分憂?
當然了,結果也不出崇禎皇帝的意料。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平時能說會道的文官沒一個給力的,都當了廟裏的泥菩薩。
於是,崇禎皇帝按照計劃開始了第二步,向朝臣宣布道:“這些事情急需解決,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朕也不難為你們,再給你們一天的時間回去想……”
他一邊說著一邊注視著底下這些朝中基本上是最高的文官,沒發現他們有一絲表情變化,知道這些都是老奸巨猾之輩,不得不接著繼續道:“明日一早,每位卿必須交一份解決問題的奏章出來,可以不記名。到時候看諸位臣工所獻之良策最多,朕就采用那種良策,其他人不得非議!”
一聽這話,所有文臣都微微變了臉色,或拿眼瞅瞅崇禎皇帝,又或個別人若有所思地看向內閣首輔周延儒。
崇禎皇帝自己在說完之後站了起來,麵無表情地宣布道:“今日朕累了,明日等著諸位臣工的良策。”
說完之後,一甩袖子。不再理殿內的所有文臣,罕見地不處理政務,直接轉回後宮去了。
皇帝都走了,再留著也沒什麽意思,殿內的文臣們根據自個的關係,三三兩兩地也一邊走一邊討論。很快也散了。
崇禎皇帝的這個法子,其實就是一些正確但不好說的政策,用了無記名方式投票解決,和崇禎皇帝用抓鬮來決定內閣輔臣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過真要說起來,如果所采取的政策到最後還是非常讓人難堪的,最終承擔的後果雖然是不記名,但崇禎皇帝卻是逃不了的。隻不過有一塊遮羞布而已,多少心理能有點安慰。如果不是逼得無路可走,崇禎皇帝也不會考慮了一晚後就答應了周延儒的提議。
不說崇禎皇帝的話在京師引起了多少波瀾。又有多少文官悄悄地互相串聯通氣,最終的結果在時間到了之後還是出來了。
對於大明天下如今的困難局勢,大概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解決方法:
第一種是和建虜議和,盡量滿足建虜的要求換回山海關,而後就可以騰出精銳的勤王軍,到時候不管是中原的流賊,還是西北、西南的土司,或者是草原上的叫天軍和海盜都有力量去對付。搞不好就能收拾破山河,重新回到天啟年間的局勢。再徐徐圖中興。
第二種是遷都金陵,把已經亂成一團的北方讓給流賊、叫天軍和建虜去禍害、去搶,而朝廷則在南方學勾踐,臥薪嚐膽,依據南方、特別是江南的繁華重振精銳之師,以漁翁之身坐收鷸蚌相爭之利。必然也能中興大明。
第三種則是招安戰力最強,態度比較曖昧的叫天軍,然後驅使叫天軍從草原上去攻打遼東,最好和勤王軍夾擊山海關,如果有可能。一舉光複遼東,解決大明最大的禍害,而後流賊、土司以及海盜都不是問題,很容易剿滅之。
當然,還有其他建議,隻是個別人有提出,就忽略不計了。
而在以上三種建議中,第三種得票最高。不過這其實也不難猜,至少崇禎皇帝在估計了一天之後,也已得到這樣的結論。
因為第一種建議裏,任何人都能預測到,對於滿足建虜交出山海關的代價將會非常大,大到朝廷很可能沒法滿足。因此雖然一些人有提出,但大部分人並沒有考慮這條。
而第二種建議,則是因為地域的關係,那些出身北方的朝廷官員自然不會同意南遷。光是這些不投票,就不可能讓這種建議得到多數票。
最後這第三種建議,崇禎皇帝在之前就有過這個想法了,隻是被文官勸住了。如今對他來說,最多開一個口子,讓那些造反的賊人有了榜樣,以為鬧大了後可以被招安得到高位和榮華富貴。
這種事情,其實也隻是說說而已。還有那個反賊能做到像叫天軍這樣厲害的,崇禎皇帝是不會相信的。事實上,對於叫天軍真這麽厲害,他心中多少也還是有點懷疑的。
這第三種建議,其實比較顧忌的還是那些文官,就怕叫天軍被招安後,和崇禎皇帝的通氣中,把不該說的說了,以後就不好糊弄皇帝,搞不好能放出廠衛。
不過這事不是不能解決,隻要處理得當,到時候就算叫天軍那首領胡廣真得成為他們當中的一份子,那他也會成為廠衛的對頭,自然不會樂意看到廠衛重新被崇禎皇帝用起來。
因此,就這麽幾個方案,最終以招安叫天軍勝出。在商議過幾天後,招撫使和底線的條件都有了定論。一道八百裏加急的聖旨,經過內閣和六科給事中這種正常流程而非中旨的聖旨發往陝西固原的三邊總督府。
當陳奇瑜接到聖旨時,大出他的意料之外。原本他打了那麽個大敗仗,雖然玩弄筆頭,寫得好像不是他的責任。但實際上,他作為三邊總督,又確實是打了敗仗,受處罰是肯定的。隻是不知道這處罰是大是小而已,畢竟他在朝中也是有對手的。
但沒想到,這次的聖旨中,隻是讓他以功補過,隻要能招安叫天軍,則他打敗仗和丟城失地的責任可以不計較。
於是,不管是為自己的前途,還是為了大明王朝的未來,陳奇瑜不得不再次親自北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