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錄

齊胖

第二十一章 半截屍體(下)

書名:刑事案件錄 作者:齊胖 字數:4964

凶手離開死者家的最後一步是出門,我想凶手不會在乎到門口的腳墊。當然了,這也是各占一半的幾率,事到如今隻能賭一次了……

我想到了也許門外的腳墊上可能有線索時,我立刻對著踩證的同事說:“如果在一個區域內留用多種痕跡可以查出來最後一個踩上去的腳印是哪個麽?”

踩證的同事很自信的對我說:“noproblem,現在我們的技術已經可以分流出覆蓋指紋、腳印的這項了。不過得拿回局裏化驗。”

得到肯定答複後我立刻讓踩證的同事停止搜證,直接將門口的腳墊拿回去化驗。現場搜不到痕跡,我把全部希望寄予這個腳墊的身上……

等了兩個多小時後,小蘇拿著化驗報告過來對我說:“痕跡比對結果出來了。門口腳墊上除了死者和她的男朋友的腳印之外,最後一個從門內出來的腳印是一雙40鞋號的女款運動鞋。根據鞋號和鞋印上的著力點分析:這雙鞋子的主人身高在170左右,體重100斤左右。”

我聽了後點了點說:“那法醫那邊確定了從發現上半截屍體時做出死亡時間的鑒定了麽?”

小蘇翻開她的專用記事本看了看說:“根據上半身屍體被打撈上來時法醫在現場簽定,死亡時間是在夜裏十一點至淩晨一點之間。”

如果最後一個腳印才是凶手留下的話,那麽那位姓張的男子應該不是凶手。我對著小蘇說:“走,陪我去查下那個姓張的男子案發時間段裏在幹什麽。”

小蘇皺著眉對我說:“頭兒那邊問了,沒結果,他自己不說在那段時間裏在幹什麽,也沒時間證人可以為他作證。頭兒的意思是直接就定死他了。”

我搖了搖頭對著小蘇說:“頭兒這又是想屈打成招,這個張姓男子不是沒有嫌疑,但我還是感覺最後一個從死者家裏出現的腳印嫌疑更大。我倆得先查查這個姓張的案發時間裏在哪。”

說完後我與小蘇便來到審訊室,審訊室內隊長已經開始對著死者的男友動用冷暴力了。給他灌巴豆湯喝。

我進去了和一旁負責記錄的警員說:“這小子背景查清了麽?”

“查清了,企業高管,還是個有婦之夫。”

不料那警員說完小蘇又是‘噗’的一聲沒忍住笑了出來。我瞪了她一眼後,小蘇對我說:“我想個段子。”小蘇將我拉出審訊室說:“聽說很多女同最後都回歸正常生活,而男同還是一直堅持著和男伴,你知道為什麽嘛?”

我沒好氣地說:“不知道,現在查案呢。”

小蘇笑著說:“行,那就先辦正事。我一會去查下嫌疑人的手機,看看有沒有什麽線索。”小蘇說完後便直接去找張姓男子的手機了,我則等待著小蘇能有什麽發現……

不一會小蘇興高采烈地回來拿著手機遞給我說:“我去,我知道他去幹什麽了。他不是凶手,他手機裏的一個聊天軟件裏有個ts群,他那晚和個群友‘嘿咻’去了,我已經讓那個人來警局為他做時間證人了。”

得到了這個消息後,我立刻向隊長進行了匯報。既然已經排出了張姓男子並非凶手,那麽真凶是那個可疑腳印的主人的可能性就更加大了。可是這個怎麽才能查出來呢?

隊長聽完了案情的最新情況後看著我和小蘇說:“你倆分析一下,下一步該怎麽查?”

小蘇想了一會說:“我認為應該從鞋印查起,複原鞋底模型,確定鞋子款式。然後從我市查商場或者專賣店那些地方出售過這種鞋子,縮小排查範圍。”

小蘇提出了個最傳統最笨的辦法,現在時代不同了,網購、代購多種渠道都可以買東西,萬一最後一個腳印的鞋子是從網上買的呢?

我立刻搖頭對著隊長說:“不行,這個辦法比大海撈針的概率還低。我覺得死者和凶手第一是認識的,凶手帶著電鋸去死者家裏時死者沒有懷疑。第二是凶手和死者住的很近,凶手殺人後回去取,再回來電鋸分屍。大膽的假設下,如果是第二種可能的話,那麽我們的排查範圍可以鎖定在死者居住的小區,因為業主晚上在自己的小區裏走動不會被保安盤問,懷疑。”

隊長聽完我的話後立刻看著我說:“嗯,你和我想到一起了,那既然這樣的話你和小蘇去排查下死者所住的小區吧。”

我和小蘇出了隊長辦公室立刻去往死者生前居住的小區,到了小區我倆這次也直接排查案發當天的小區監控錄像。

小蘇盯著屏幕說:“這個,倒回。對就是這個。”

我看著小蘇指著屏幕的地方,一個人提著兩個和裝屍體一樣的袋子,可奇怪的是這個穿著打扮明顯是個男人,腳下卻穿了雙女鞋。小蘇詢問了小區的保安,所有保安都說對這個人沒印象,好像不是本小區的。但我也查看了所有的出去小區的監控錄像並沒有發現此人進入小區。麵對這種情況,小蘇看著我說:“怎麽辦?”

我也苦笑了下說:“隻能麻煩踩證那邊了,把小區所有住戶家門口的腳墊拿回去化驗,找出與可疑腳印吻合的。”

我倆立刻請物業配合,就說免費幫住戶清洗門前腳墊。我和小蘇先將死者所住的小區用戶的腳墊全部搜集上來,帶回警局比對。整整一天一夜不停的比對和做痕跡分流,終於查出了與死者家門前腳墊上鞋印吻合的鞋印,而這個鞋印居然還是出自死者那位張姓男友家門前的腳墊上。

我知道結果後看了看小蘇說:“我知道凶手是誰了,直接和頭兒申請逮捕令吧。”

我們直接來到了張姓男子家裏。張姓男子說:“警察同誌,拜托你們了,千萬別和我老婆說我那天幹什麽了。你們想問什麽我全都配合。”

我進屋後搖了搖頭說:“我們這次不是找你的,找你愛人的。”

我說完後小蘇便和踩證的同事開始找尋留下鞋印的那雙鞋。我則親手將手銬扣在了真凶的手上。

審訊室內,小蘇對著張姓男子的妻子進行了審訊。

“為什麽殺死被害人?”

“其實我很早就知道我老公有特殊癖好了。後來還染上了病,把我也傳染上病了。”

“所以你是想報複?”

“對,我恨她。我本以為他們倆可以躲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去,沒想到我們剛搬來第三天,那個不男不女的就搬到了我們家對麵樓,我每天都得忍受著她就住在我對麵,和我老公有時間了就去鬼混。我受不了了,終於讓我找到機會把她殺了……”

案子結束後我問小蘇:“你知道就在咱們市的疾控中心每天有多少女人因為自己丈夫把自己染上病了去那檢查麽?”

小蘇搖了搖頭說:“不知道啊,不過這種事屬於私隱吧?都是個人愛好。”

的確,小蘇說的很有道理。我本人並不歧視同性戀、怪性癖的人。但是根據我市疾控中心的一份秘密報告:每天因為被自己的丈夫傳染上去疾控檢查的女性平均每天一個。我隻想說如果某些已經成家的男人,請為你的伴侶多考慮,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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