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巨野王家是個中等戶,娶的大媳婦光生閨女不生兒子。王家怕斷了香火,用幾布袋糧食換了個小婆。
娶回來的小婆都當傭人,刷鍋做飯,碾米磨麵,髒活兒累活兒都是小婆的,生了兒子管大媳婦叫娘,管親娘叫嬸子。
土改以後,王家窮了。三奶奶當了半輩子小婆,有了倆兒子仨閨女,兒子都大個,大臉盤,閨女也長得俊。
人家有錢的,男孩十七八歲就結婚了。王家窮,大兒子大誌十八歲了,還沒見媒人上門哩。
這天,來了個媒人,媒人說:“三嫂,俺想給大誌說個媳婦。”
三奶奶很高興,趕緊給媒人端茶倒水。
媒人說:“想給大誌說媳婦,得三家換親。三家換親,下輩子孩子好叫。兩家換親,下輩子孩子就不好叫了。”
三家換親,是三家的妹妹嫁人,都給哥哥換媳婦。大誌的媳婦是用大妹妹大翠換來的,兩口子感情很好。
二兒子二誌,也沒誰給說媳婦。好不容易來了個媒人,也是要三家換親,用妹妹二翠換,三奶奶不舍得,也沒別的好法。三家換親說成了,三家都給媒禮,三家的禮錢媒人都拿了。
二翠要個有個,要模樣有模樣,她換親的李家男孩個頭矮,一米三多點。為了給二哥換媳婦,她咬牙嫁了。結婚以後,力氣活兒都是二翠的,兩口子倒是不打架。
李家的閨女中等個,長得不醜,心眼多,聽說劉家的男孩傻,拖了又拖,沒結婚。等哥娶完媳婦,她想:反正俺哥有媳婦了,俺才不跟那個傻子結婚哩。她跑了。
李家閨女跑了,劉家男孩還是沒媳婦。
為給哥哥換親,劉家閨女嫁給窮光蛋二誌。哥哥的媳婦跑了,劉家閨女心裏不平,跟二誌瞎鬧亂作。
一九七五年,二誌大閨女剛出滿月,媳婦又作。作得二誌一點兒辦法沒了,叫她回娘家,她不走。她已經結婚了,回娘家再找,一個“後婚兒”找也找不到好的。她就鬧,鬧得二誌喝農藥了。
二誌喝的農藥叫“九一一”,這藥毒性大,喝一口就能藥死。二誌拿著農藥,走到自己地裏,喝了一瓶,死到自己地裏。
有個人從那兒走,一看二誌倒在那兒,地上還有個“九一一”藥瓶子,知道他是喝藥了,仔細摸摸,人還有點兒氣,趕快用車把人拉到鄉醫院搶救,洗腸胃,住院十多天才好。
大夫說,幸虧二誌喝的是假農藥。
這媳婦作了半輩子,逼得二誌半輩子喝了三次農藥。人不該死,總有人救。哪回喝藥,都要住院十多天。
作了半輩子,媳婦總算想開了,換親這事不怨丈夫。小姑子二翠長得那麽俊,為了哥哥不是也委屈一輩子嗎?
(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