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後,有人敲開了我的門。
我以為是有新生意上門,結果門一開,發現是一張熟人臉,便就失望地沉下了臉:“是你啊!”
是那個範月蘭。
不過,她上門也有可能是送錢來,於是我揶揄地問:“怎麽?這才一周,你就要和你丈夫分了?20萬準備好了嗎?”
範月蘭笑著說:“顧老板你在開什麽玩笑呀?我怎麽可能和我老公分了呢?我這次來,是特地來感謝你的!”
我這才注意到她身穿一身紅喜服,手裏提著一個送禮的水果籃子,臉色白裏透紅還有光澤,明擺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樣子,連我出言不遜都沒計較呢,看來不是一般的高興。
然而,印堂有點黑。
我皺起了眉,根據老司機多年經驗,這不是一個好兆頭呀!
我壓低聲,問:“範小姐,你見到你丈夫了?”
“嗯。”
“做了?”
她臉一紅,羞澀地裝傻:“老板你在說什麽呢?”
我嘴角一抽,索性挑明:“就是……夫妻那點事。”
她撲哧一笑,低下頭,臉紅到了脖子根。
看她這樣子,我大概知道是答案了。
唉!
“範小姐,禮物我就不收了,你帶回去吧。我這人有規矩,收了錢就辦事,絕不多收其他東西,免得日後算不清賬。”我苦笑著說,“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你一件事,鬼和人不一樣,難伺候得很,而且你們行房肯定是他吸取你的陽氣,陽氣吸完了就是吸陽壽,到最後就是你死於非命!”
範月蘭臉色一變,但是很快就笑著說:“老板你在嚇我?”
我微微一笑:“我從不開玩笑。”
“阿仁不可能會害我的。”
我說:“不管他是否存有害人之心,但做那種事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陰盛陽衰。如果你丈夫真的愛你,應該會收斂手腳,舍不得傷你精元。”
她臉色有點難看,尷尬了一陣後,仍然是保持微笑對我說道:“不說這個了,今天我來,除了感謝老板之外,還想請老板幫我再做一件事。”
我一挑眉:“錢?”
她立馬從手提包裏掏出一紮錢,看上去有二三萬多,她苦著臉說:“我能籌到的就這麽多了!不過,您不是不挑價錢的嗎?”
“嗯。你想要我做什麽?”
她露出欣喜的笑:“你能不能幫我把紋身換個位置?”
“不能。”
她的笑容立即耷拉下來:“你不是說隻要有錢就能辦任何事的嗎?”
說完,她把錢往我麵前送,我不伸手,隻是搖著頭退後:“不行的,範小姐。我隻會紋身和送魂兩件事,其他的事請恕我無能為力。再說了,魂引是用骨灰製作成的,您丈夫的骨灰已經用完了,沒有第二份了。”
“難道你就不能先送魂走,然後再重新紋過身,再把鬼魂請回來嗎?”
我笑了:“這是一個好辦法,但是你知道怎麽送魂嗎?”
“?”
“那得把你紋身的那塊皮肉剜下!”
她的臉色一下子刷地變白了!
我的話看來對女孩來說太殘酷了,可是這能怪誰呢?紋魂本來就不是一件小事,我早就勸她看在自己的年齡上三思而後行了,但她覺得自己可以為愛不顧一切,怎麽勸都不聽。
“你為什麽忽然想要把紋身換個位置呢?如果有煩惱,說出來,我們商量一下,或許有比剜肉更好的辦法。”我柔聲說道。
範月蘭聽到我的好話,表情也就緩和了下來,但是她眼圈泛紅,埋怨地瞪著我,幽幽道:“還不是怪你?為什麽要把紋身紋在我的背後呢?”
“是你說的‘隨便’。”
“那就不能紋在其他地方?!”
我虛偽地笑笑說:“我是男的,你是女的,紋在其他地方,我怕是冒犯了你;紋在背上,這樣彼此都不尷尬。”
她急了:“可你知道你這樣做害苦了我和阿仁嗎?你把他紋在我的背上,雖然他和我在一起了,可是我永遠都不能回過頭去看他一眼!這和陰陽相隔又有什麽區別?我還是一樣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而且你紋的是什麽鬼東西!”
她憤怒地脫掉上衣,我連忙避開視線,不管怎麽說,男女都有別嘛!
尤其,人家老公還在呢!
“你看你給我紋的是什麽鬼東西!”範月蘭憤怒地叫著。
“噗……”我努力地忍住笑,咳!我是一個正經的生意人,怎麽會笑呢?
但我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給她紋的是什麽。
——曹仁之墓。
我沒有紋上任何圖案,隻是紋上了四個漢字,咋一眼看上去,黑色刺青、雪白的背——儼然就是一座墓碑。
我把這個女人的背,變成了墓碑。
把她的人,變成了墓。這大概就是她要換個紋身位置的原因了。
我抓抓頭發,有點心虛:“可是他還是和你在一起的,你不是還能聽到他的聲音、和他做愛做的事情嗎?”
“我、要、看、到、他!”範月蘭憤怒地叫道!
我努力捧著微笑:“小姐,你和你丈夫已經陰陽相隔了,如今還能通過紋身而繼續相守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了,又何必有太多的要求呢?”
“我要見到他!你根本就沒有達成我的要求,我那十萬塊是白花了嗎?如果能夠給你差評的話,我一定給你五星差評!如果你今天不幫我解決這個問題,我就一直待在你店裏!直到你答應為止!”範月蘭一屁股在沙發上坐下,看那架勢,真的是要賴在我的紋身店裏不走了。
我眨眨眼。
說實話,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了,麵對如此無理無賴的客人,我的方法一般是……
弄暈她。
我把範月蘭弄暈後,作為一個紳士,我還是很負責任地把她的身體擺好放在沙發上,並為她蓋上小毛毯。然後迅速地回房間裏收拾行李,在準備出家門前,我摸了一下養在店裏麵的狗,這狗並不是什麽名貴的品種,隻不過是鄉下最常見的土狗,不過很通人性,是我養過的最聽話的狗。
“旺財,我又要出去十天半個月了,狗糧都放在老地方,你餓了就自己去找來吃。我不在的時候,你一定要看好店喲!”我對狗說。
“汪!”狗答應了。
“回來給你弄‘肉’吃。”我說。
“汪!”
我給範月蘭留了一張紙條,告訴她,如果想要見到背後的丈夫,可以使用鏡子去看,但後果自負。
至於未來會變成什麽樣子,那就不是我關心的了。
我提著行李箱,把店的門窗鎖好,這就風風火火地投奔我的發小去了。
我這發小呀,名字叫左正,是個普通人,也是個老好人,每次顧客要到我店裏鬧事,我都會收拾好行李躲到他家裏去住個十天半個月的,等到顧客不再去我店裏找我麻煩了,我這才會滾回我的狗窩去。
最重要的是,他是個無神論者,不相信這世上有妖魔鬼怪的存在,更不知道我能把人的靈魂紋到其他人的身上。
當開門見到我的時候,左正同學嘴角一抽,整張臉都黑了:“臥槽,吳深,你又做什麽缺德事了?”
我純良無比地微笑著說:“像我這樣的好人,隻會做好事,怎麽會做缺德事呢?”
左正一聲冷哼:“少扯淡!你每次來我這都絕對不會是什麽好事!你肯定又整了你的顧客對不對?我說吳深你這人就不能有點職業道德,給人好好地紋身呀?我記得你上次躲我這裏來的時候,是在人家的臉上紋了個王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