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加麻不加辣

我愛吃泡菜

第一百二十四章:房聞柯的信

書名:青春加麻不加辣 作者:我愛吃泡菜 字數:5249

致沒有智商的李未名: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或許已經坐在飛往美國的航班了,我在天上,而你在地上。

一萬四千公裏的距離,對於你我來說,是一個無法逾越的距離。

從這一天起,我再也無法麵對麵的欺負你,無法觸摸你,無法陪伴你。

今後的日子,我們隻能依靠電話交流,我知道這樣對你很不公平,但是我沒辦法說服自己放手。

如果距離是隔閡,那這樣的隔閡應該不算嚴重,起碼我的心一直在你那裏。

寫這封信,實際上是為了給我自己一個心理安慰,因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裏,我真的非常沒有安全感,我害怕你會逃跑,害怕你會和趙駿一起離開我。

對於趙駿,我也早有預感,其實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感覺到他對你的感情了,隻有你自己察覺不到。

我不相信趙駿,但我相信你。

我希望你可以和他保持距離,即便他是我哥。

你一定不知道,其實我第一次見你,並不是在文體室門口的那次,而是中秋晚會的那次。

我第一次知曉你,是因為你一個人在舞台上的演出,我那時作為十多名工作人員中的一名,遠遠的就注意到了你。

我那時就很納悶,你的勇氣到底是用什麽做的,可以一個人擔當起那樣的擔子。

第一次和你正麵交鋒,是你把U盤遞給我的那一刻,雖然隻有短短的兩秒鍾,雖然你並未用正眼留意我,但我已經被你吸引了。

說來也奇怪,你明明沒什麽優勢,沒什麽特點,卻一直掛念在我的腦海裏。

我想,這就是緣分吧!

直到第二次在文體室門口yujian你時,我便確定了我的心意。

是心跳!對!就是心跳!那種非正常頻率的心跳,讓我徹底知曉了我對你的感受。

那時候我就想,我要爭取,我要抓住這次機會。

沒想到,這一抓,就抓到了我一生的依托。

我很幸運,也很幸福,那你呢?

這封信,是我在臨走前的這晚寫下的,下筆之前,我構思了很久,可是真的娓娓道來時,真的覺得千言萬語都不及一句我愛你。

我想對你說的,就算給我三天三夜,也沒辦法全部傾訴,如果你明白我的心,你一定明白我這封信的意圖。

我會用行動證明,證明你的選擇沒錯。

我向你許下一個三年的約定,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與你結伴,看你落地長裙。

你一定要等我,你必須等我!否則我就和你同歸於盡,我可是說到做到啊!

以後想我了,你就多給biubiu喂點菜葉。

等我歸來的那天,如果你沒把biubiu養的超級肥,就證明你不想我,到時候可是有懲罰的!(懲罰就是把biubiu燉了吃肉!)好了,就說到這裏,太久沒寫字了,手都生疏了。

我愛你,傻未名。

————智商超群的房聞柯看完這封字跡潦草的信時,已是夜晚十一點整,我折上信封,心裏五味雜陳。

寢室熄了燈,黑夜完全籠罩了這一小方空間,此次彼伏的鼾聲漸漸變得有了節奏。

我把自己蒙在被子裏,對著手機屏幕發呆,我想發一條狀態,但我知道,他看不到。

我胡亂的劃著屏幕,查詢著美國的天氣。這時,一條短信衝進了我的手機,我翻開頁麵,原來是趙駿,害我白激動一場。

“睡了嗎?還在想他?”

“恩,還在想。”我回複道。

“biubiu睡了嗎?沒有再磨牙吧?”

“恩,現在變得安靜了,剛才還一直用牙咬籠子。”

“下周的期末考結束以後,就放暑假了,你是回家還是留在這裏?”

我考慮了良久,才覺得自己突然沒有了留在這座城市的必要。

以前房聞柯在這裏的時候,我可以留在他的身邊,那時我的生活是有棲息地的。

如今,他撤離了這座城市,我也顯得沒有留下的必要。

“回家,我隻能回家。”我回複道。

“去鄉下的舅舅家?你媽媽還在那裏嗎?”

“恩,我媽在鄉下開了一間食雜店,生意還不錯,她說她打算下半生就留在鄉下了。”

“鄉下的生活你能適應嗎?要不你留下吧!我家裏隻有我自己一個人。”

“不了,我想回家看看我媽。”

“我陪你回去。”

“別這麽麻煩了,我自己可以的。”

“別強了,就這麽定了,下周期末考結束以後,我陪你回家,把你送到家了,我再做客車回來!你趕緊睡覺吧!”

“真的不用了!”

我發完短信後,趙駿沒再回複我,我盯著閃閃發亮的手機屏幕,看著它忽暗忽明,我也不知我在等待什麽,或是錯過什麽。

三年那麽久,三年後的我們會變成何種摸樣?

我帶著這樣的疑問,不知不覺中,疲憊的進入了夢鄉。

夢裏,房聞柯奮不顧身的回到了我的身邊,他與趙駿和好如初,我們三人依舊是最佳搭檔;

夢裏,蔣小喬沒有懷孕,她依舊受眾人追捧,過著富足無憂的生活,每日大手大腳的逛街shopping;

夢裏,薑芸的身體已經痊愈,她重新回歸了校園生活,並有了新的aiqing;

夢裏,梁雪沒有遭遇不幸,她重新開始她的模特事業,並和小胖水到渠成的在一起;

夢裏,王櫻的姐姐沒有死,梁成明也沒有叛變,她的家庭依舊完整,生活依舊幸福;

夢裏,李悅還和朱陽在一起,他們相濡以沫,還是校園的最佳情侶。

隻是,這一切都隻是夢,它們隻在夢裏真實。

生活,卻隻有殘忍。

我沉浸在這樣一種美妙的幻境當中,寸步不離。

我的思維如此清晰,夢裏的幻覺不像幻覺,我意識不到我的不真實,我活在我的自以為是。

我多希望,就讓我在夢境裏,永遠不要醒。

可是黑夜距離清晨,不過九個小時,在這五百四十分鍾的腦電波裏,沒有一條電波觸動外圍的界限,每一條都循規蹈矩的活躍在圍城內,不敢越界。

直到光明重生,陰影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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