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歌神

啃虎的懶書

第十四章 撞車了!

書名:盛世歌神 作者:啃虎的懶書 字數:6852

“他……居然唱歌了!媽媽最愛哼他的歌,說他是世界上最有才華的歌手。可我找到他的時候,他從來都不願接觸與音樂有關的一qiē,甚至,我唱歌他都會變臉,然後罵我凶我……”

溫潤神色複雜,眼眸中有些崇拜的望著她父親,同時用力扯了扯任謙的衣服。

今天晚上的事情太不可思議太出乎意料了,以至於她都不敢相信。因為她每次找到的父親,都總是醉醺醺,髒兮兮的躺在地上或者吧台上。爛醉如泥,如行屍走肉。

可是今天,太陽竟從西邊出來了。他居然一改前態,反而拿起吉他在彈奏。

“今天對他而言應該是個特別的日子吧。所以他沒喝醉,聽他唱什麽,或許能找到突破點開導他……”

任謙替護士妹妹擦去眼角激動的淚水,看來這妮子很希望自己的父親重新振作啊。

聽她說這未來的嶽父十五年前還是一線歌星。來頭不小,可不知道因為什麽挫折一蹶不振,變成一個酒鬼。此刻嶽父穿著薄衣服,體格高大,雖然落魄,但顏值不低,劍眉星目,那一手吉他玩得爐火純青,妥妥的偶像兼實力歌手。

“嗯嗯……”

嶽父有模有樣的潤了潤嗓子,唱出了第一句詞。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

任謙一愣,這前奏,這詞,怎麽有些莫名的熟悉感?!在帝國,能讓穿越而來的他產生似曾相識的感覺的歌十分鮮見。但現在他偏偏有這種錯覺,不由得他不狐疑。

難道是以前那任謙聽過的歌?

這樣說來,嶽父以前的知名度就不低了啊。最少有幾首傳唱度不低的歌。

錚錚錚。

嶽父又撥弄了兩下木吉他,別扭的旋律吱吱唧唧繞線而生,有種打烊酒吧裏杯盤狼藉的既視感。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

我也許,早就該回去……’

這次正式開唱,任謙終於恍然大悟,為什麽他會有似曾相識的錯覺,原來這首歌在神州也有,而且是陳奕迅的《lastorder》。

也就是說,兩位不同世界的藝術家,居然撞車了!

也許很多人沒聽過《lastorder》,因為它相較於陳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並不算多出名,但它卻有著一段令人津津樂道的故事。

這一段故事非常文藝,逼格幾乎可以給滿分。

請聽我娓娓道來。

首先,這曲子填詞有兩個不同版本,也即有國語和粵語。一直以來,黃偉文和林夕都不喜歡將粵語歌換成國語,因為他們都覺得換成國語要失去很大一部分味道,可是這次,他們終於開始嚐試破除這些成見。

這首歌應運而生。

國語版本由大詞人黃偉文填詞。歌詞娓娓講述了一個落魄酒客一夜失戀兩次,跑到酒吧敘述悲傷,卻無人傾聽的悲傷故事。作詞風格充滿黑色幽默以及頹廢……

而粵語由林夕(梁偉文)作詞。據說他看到黃偉文的歌詞之後,逸興湍飛。決定用歌詞來回應黃偉文,所以興致勃勃地填了粵語版。

就像古時候那些文人墨客,你做一首詩,我再回一首詩一樣,兩人玩得很悶・騷。

這樣一來,《neworder》麵世了。

粵語版和國語版相映成趣,被稱作兩個偉文空前的合作。

沒想到,這位嶽父居然一個人完成了《lastorder》的創作,真是出乎意料啊!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

我或許,早就該回去

再一杯,我告sù自己

到此為止,幹了不再續

麻煩你,加冰威士忌

對不起,來個DOUBLE的’

此歌的旋律一出,基本就決定了歌詞的大致風格。尤其是那前奏,一聽就能讓人聯想到奢靡頹廢的酒吧。而歌詞與旋律極為契合,一翻描述,酒吧氛圍濃鬱。

主人翁半醉半醒,叫嚷著服務生給他續杯,雖然明白自己不能再喝下去,但他卻情不自禁多點了兩杯,可見平時他是什麽樣的醉態。

‘喝到這裏,終於夠勇氣說一個經曆

那晚下雨,在這店裏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豔遇

隻是回到他的家裏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三個小時前

他未婚妻,初次到來,嫌棄的樣子……’

喝醉了的主人公,開始想要說一個故事,而且他很聰明,知道直接吐露自己的不幸沒人可憐,就佯裝八卦他人痛苦來吸引酒客往下聽。這是典型的倒敘。

男人在酒吧找豔・遇,終於將炮・友帶回了家,於是悲劇真正開始。

“一聲不響”、“掉頭離去”,兩個女人共同的嫌棄的動作,隻用兩個詞就表xiàn得淋漓盡致。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

一晚上,就失戀兩次

那男子,還不懂懷疑

到底自己是否沒出息?’

主人公還不懂懷疑,依舊每天跑到酒吧買醉,從來不思進取。

‘不客氣別給我ICETEA

客人們不是我嚇跑的

別看著我那個不過是我朋友的經曆

那晚下雨在這店裏

也放著這首曲

有個男子搭上一個女子

反正失戀

他當然不介意有段豔遇

隻是回到他的家裏

十幾坪家徒四壁

一聲不響那女的掉頭離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對不起,好像說成是我的樣子

我是沒關係~~’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簡單,文學家說成百上千字,有過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兩語,表達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腳布又臭又長,後者盡白話味同嚼蠟。

但歌中卻隻用一兩百字,就勾勒出了一個因為貧窮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對象拋棄的可憐人,讓每個人都能從身邊,甚至內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連歌名都不忘補一刀――Lastorder,本來就已經是酒吧打烊的時間,從酒保的角度來說,忙了一晚終於可以休息,但偏偏有個客人還在沒完沒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興可想而知。

連傾訴都沒有對象,還有什麽比這更悲慘?

更巧妙的是,本歌讓主角以第一人稱的口吻,講述第三人稱的故事,說漏嘴後急忙補救,但此時為時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還有什麽用呢?好在當時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諷孔乙己一樣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們自己不也是這樣麽?

總是傾向於把自己的悲慘遭遇,說成是別人的故事。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讓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後就這麽自欺欺人地過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難怪母親這麽崇拜他。”

溫潤靠在任謙身上,眼淚濡濕了半邊肩膀,她想到了母親的死前湊到她耳邊說的話:“好想再聽你父親唱一首歌……如果能,錄一首放到我墳邊吧。”

“嶽父以前應該不僅僅是一線歌星這麽簡單吧?這境界如果沒頹廢,現在早已封為天王了!”

任謙默默注視嶽父最後撩了撩吉他,將最後的情xù渲染完畢,然後深深呼了一口氣,看來嶽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過……如果將粵語的歌唱給嶽父,會不會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畢竟那首歌本來就是林夕從服務生的角度來勸說酒客,全詞充滿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對於一個靈魂音樂家來說,或許那首歌會給他特別的感觸?

PS:請一定先聽陳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後,再來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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