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你這一直捧著手機看什麽呢?”我見小蘇又自己在那看手機,便忍不住問到。
小蘇揉著眼睛答複到:“網絡,《刑事案件錄》,正連載呢。”
“不是吧,你還需要看這類麽?”我瞟了一眼小蘇後,說到。
小蘇笑著對著我說:“網絡小白文,其實也沒什麽太多的含量,但是消磨時間看看的話,還是可以的。”
我和小蘇正閑聊時,隊長從他的小辦公室裏走出來了……
隊長出來後,對著我和小蘇說到:“召集人員,去現場。他奶奶的,有案子了。”
我和小蘇聽完後,立刻通知眾人,跟著隊長去往現場……
現場在一片山林之中,幾個驢友戶外徒步時,發現了一個倒塌的帳篷,帳篷下有兩具被燒焦的屍體……
我們趕到現場時,隊長急忙帶著我和小蘇去看那兩具燒焦了的幹屍……
隊長看了一眼,撇了撇嘴對我問到:“你說這人都燒成這樣了,顱骨複原還能做嘛?”
我聽了隊長的話後,笑了笑說:“我哪知道啊頭兒,但怎麽的也得把這兩具屍體帶回去啊。屍體被火燒過,而且也風幹了,現在法醫檢測不出來什麽了,這種情況就得帶回局裏做屍檢了。”
我和隊長正說話時,小蘇拿著一把折疊鏟走過來說:“這把鏟子是在這附近找到的,上麵有血跡,不排除是凶器的可能。現場有過用餐的跡象,看來二人應該也是驢友之類的。”
隊長聽完了小蘇的話,立刻讓人把兩具屍體抬回警局……
回到警局後,小蘇立刻聯係了顱骨複原專家過來幫忙。我則等待著法醫的驗屍結果……
會議室內,我拿著屍檢報告,對著隊長說到:“兩具屍體,一男一女。根據風幹的程度推算,兩名死者的死亡時間至少在四個月以前。根據骨齡推測,男死者年齡應該在二十五歲到三十歲之間。身高173公分,不過這是被烤灼後的高度,他本人一定高過173公分。”
“女死者呢?”隊長這時插嘴問到。
我白了隊長一眼,說:“我還沒說完呢,男死者下體的器官被人切割掉了。而且現場找到的那把鏟子上的血跡,經過DNA對比證實了是屬於男死者的。不過有一點可疑的是,男死者腹部、背部有多處刀傷,而且都是致命傷。說明他在被火燒之前就已經死亡了。”
隊長聽完了我的話,沉默了一會,說:“死後被焚屍的,還把“老二”切了。看來是一起桃色案件啊。”
我點了點頭,接著說到:“女死者,骨齡推測年齡在十五歲到二十歲之間。而且經過解刨屍體證實,她有了一個月的身孕。她與男死者不同的是,她是直接被火燒死的。胃裏有酒精殘留,被燒死之前飲過酒。不排除是她在酒後睡著了的情況下,被人直接用火燒死的。”
“這兩個人有可能是情侶關係。”小蘇聽完了我的話後,在一旁插嘴說到。
隊長聽了小蘇的話,立刻拍著桌子說:“很好,小蘇說這點很關鍵,本隊長其實早就洞察到了這一點。你們想啊,這荒山野嶺,孤男寡女的。那肯定是超級親密的關係來尋找刺激的啊。來,小蘇,你說說下一步怎麽辦?”
小蘇想了很久,還是說了那句必說的老話:“還是先確認死者身份吧,不然沒法進行。”
隊長聽完後,點了點頭說:“那行,小美、小蘇,你倆趕緊催著點顱骨複原那邊。其他人,先養精蓄銳,等確認了死者身份後,我們全力出擊。散會。”
散會後,我和小蘇立刻去詢問顱骨複原的情況。但顱骨複原非常耗時,我和小蘇隻能靜心等待……
等了一天一夜,終於先複原好了男死者的顱骨,顱骨複原的專家緊接著開始複原女死者的顱骨。我和小蘇立刻先在失蹤人口裏查男性失蹤人口的信息,看看有沒有與死者吻合的……
“頭兒,男死者的身份確認了。男死者本名叫金會闖,今年二十七歲。是我省內的不知名一家網站的寫手,寫網絡的,專門寫一些特別種馬、超級YY的文章。父母都在國外打工,自己在本市居住。可以說是在本市內沒什麽親屬。”小蘇得知了死者的情況後,立刻匯報給了隊長。
隊長一聽完,便皺眉說到:“沒親屬?那誰給他報的失蹤案?”
小蘇笑了笑,對著隊長說:“他在那家網站上連載的沒有完結,在三個月前停更以後,有一些讀者追更了。他的責任編輯聯係了他好久,都沒有聯係上,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到本市這邊報案了。”
隊長聽了後,笑著說:“他還是名人啊,有人追更,小有名氣唄?”
我急忙笑著和隊長說到:“拉倒吧,他在那種不知道什麽鬼的小網站寫著那種超級下流的文章,那種網站指著黃文來拉人氣,賺取利潤。要我說,無論是在網上,還是寫,還得是去閱文旗下的那些主流大站才行,像創世中文等等之類的網站。而且那裏的所有編輯也都負責任,保證網絡文學的幹淨。”
“行了小美,你這個廣告植入的也太直白了吧。”小蘇在一旁笑著打斷了我的話。
隊長也瞪了我一眼,說到:“行了,別又跑題了,說說下一步怎麽辦?”
我想了想後,說到:“我覺得有必要見一見報案人。法醫推測死者死亡時間至少四個月,可是他的停更在了三個月前。報案人報案的時間是兩個多月前。這個時間上有問題。”
“那你倆還愣著幹啥?趕緊去吧。”隊長說完後,又將我和小蘇從他的辦公室裏打發了出來。
出了隊長辦公室後,落實好了報案人的信息,便立刻前往省城,因為報案人在省城工作……
我和小蘇趕到省城後,見到報案人。一個猥瑣的中年大叔……
小蘇對著報案人說到:“我們想找你了解一下金會闖的情況。”
那名報案人說:“人找到了?在哪?我們網站可是和他簽了合同的,他這突然失蹤了,算違約。不然我也不至於報案找他。”
我聽完了他的話,對著他說到:“人死了。我想問你和他關係很熟麽?”
那報案人搖著頭說:“不熟啊,他就是在我們網站投稿而已。我和他線下就見過兩次。”
“他最後一次更文你確定是在三個月前麽?”我想了想後,便問到報案人。
報案人拿出手機,打開了網頁後,說:“對,三個月前,這有記錄的。”
我看了一眼手機後,便開始思考,他都死了四個月了,那麽還怎麽更文?替他更文的人是誰?是凶手嗎?如果是凶手的話為什麽不直接替他寫完,這樣不是更可以掩人耳目麽?
正當我思考時,小蘇則在一旁繼續詢問報案人一些關於死者的事情,報案人說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