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狩大明

神燈

第〇一一章 【又出命案了】

書名:巡狩大明 作者:神燈 字數:4970

“哎喲……”段飛呻吟一聲醒了過來,迷迷糊糊的有人送了碗水來,段飛咕嚕嚕地喝個幹淨之後稍稍清醒過來,發現給他端水的是石斌,他隨口問道:“什麽時候了?這是哪呀?”

石斌道:“這是縣衙裏,你睡的是我的鋪位,大哥你都睡了快一天了。”

“哦……睡了那麽久……”段飛揉著腦門坐起來,突然記起一事,道:“睡了一天?錢玉蘭的案子豈不是已經審過了?”

石斌嗤地一笑,道:“大哥,你莫不是看上人家小娘子了,可惜啊,遲了,閔大人按照你說的法子,昨天咱們去山陽鎮的時候已經把案子辦了,罰了錢老爺三千兩銀子給女婿,又打了他十大板子,然後令翁婿和好,擇日就要辦喜宴。”

“哦,那就好……咦!昨天我們去了山陽鎮?”段飛恍如又犯了失憶症一般,一驚一乍地坐了起來,突然感覺懷裏沉甸甸的,他下意識地摸了摸兜,這一摸居然摸到一個鼓囊囊的東西,他疑惑地掏了出來看,隻見那是一塊方布包的銀子,沉甸甸的,數了數竟然有大大小小好十幾塊,怕有三十幾兩。

石斌笑著解釋道:“多虧大哥你連破何府、劉家兩個通奸害命案,我們得了許多何家的謝禮,嚴捕頭還帶著我們去宋府和妓院等地索要了不少例錢,加上昨天從劉偱家還有馬寡婦家,林家弄的銀子,收獲不小呢,你出力最大,所以分的也多,我都得了好幾兩銀子呢。”

“例錢?”段飛疑惑地問道,腦袋還有些糊塗,他分明記得喝酒的時候這些家夥當眾說要去敲詐勒索的,怎麽成了例錢了?

石斌道:“是呀,咱們捕快是沒有餉銀的,一年才能拿朝廷十兩銀子的補貼,我們不收點例錢還不得餓死呀?在例錢中咱們捕快有‘鞋錢’、‘飯錢’、‘上鎖錢’、“開鎖錢”等等名目,當值的衙役上堂要上堂錢,打你一頓還要你自己出“杖錢”,而如果原告私下請求重打被告,就要出“倒杖錢”。牢頭禁子要“入監錢”,放人出獄也要“出監錢”,這些都是例錢,其實咱們有咱們的例錢,知縣老爺、知州老爺也有他們的例錢,有很多還是咱們孝敬上去的呢!飛哥,你不會全忘記了吧?答應做捕快的事沒忘吧?”

段飛拍拍銀子,說道:“臭小子,你跟他們合夥灌醉我騙我當捕快,看在銀子的份上我就饒你一次,以後不許再騙我,嘿嘿,當捕快就當捕快吧,隻要銀子拿得心安理得就行!”

他將銀子裝袋藏入懷中,下床伸了個懶腰,肚子咕嚕嚕叫了起來,石斌笑道:“大哥,我為你準備了點早餐,嚴捕頭叮囑了,等你醒來之後盡快吃了早餐換身衣服就去簽押房應卯呢。”

“換什麽衣服?不是說我不用應卯嗎?”段飛疑惑地問道。

石斌賠笑道:“嗬嗬,換上咱們捕快的公服呀,平時飛哥你是不用應卯,不過今天嚴捕頭剛將你名字報上去,閔大人見了你名字就特地點了你過去,當時嚴捕頭替你搪塞了幾句,你既已醒了,還是過去看看吧。”

“哦……”段飛洗了把臉,石斌端上一碗白粥和兩塊麵餅,段飛三兩口便吃了個幹淨,抹抹嘴換上了捕快們的工作服,一身青黑短打衣裳很合體,整個人顯得精神了許多。

段飛還在欣賞自己的新裝束,就聽外頭有人問道:“石斌,段飛醒來沒有?”

石斌驚訝地道:“嚴捕頭,你怎麽親自來了。”

嚴捕頭從衙役們居住的吏舍大門外走入,他一眼便看到了段飛,嘖嘖兩聲,讚道:“段飛,我果然沒有看錯,你現在這個樣子可真神氣,走,我帶你去見閔大人,他已經問起你好幾次了。”

嚴捕頭帶著段飛來到縣衙中的簽押房,閔縣令正在一堆文案中埋頭工作,年紀大了視力不好,他幾乎把眼睛湊到了公文上,看到閔縣令這個樣子,段飛不禁有些幸災樂禍,誰讓閔縣令亂打他板子,現在屁股還沒全好呢。

“閔大人,段飛來了!”嚴捕頭稟告了聲,閔縣令抬起頭來,看了段飛一眼,段飛忙恭恭敬敬地參見大人,閔縣令上上下下打量了段飛半天,這才嗤的一笑,道:“段飛?看起來倒也似模似樣,不過……老爺我可還沒在嚴捕頭的舉薦書上簽押蓋章呢,你怎麽就穿上這套行頭了?”

段飛笑嘻嘻地說道:“是,閔大人,小人知錯了,小人早已洗心革麵,您大人有大量,不要再計較往事了,嚴捕頭給了小的機會,還請大人成全。”

嚴捕頭也替段飛說了幾句好話,閔縣令正色道:“段飛,你從前是什麽樣子你自己很清楚,你可是我治下最頭疼的人物之一,在寶應縣你的名頭恐怕還大過本老爺,捕快雖然是個沒品的小吏,那也代表著官府的形象,雖然嚴捕頭大力舉薦,不過……”

嚴捕頭剛想張嘴,段飛已經朗朗說道:“大人,正因為小人從前的經曆,小人做起捕快才更得心應手,保證大人的治下和諧安定,那些混混們小的會好好處理,絕不會讓他們鬧出事來。”

“嗯,這話我記下了,若是出了什麽亂子,老爺我還要打你板子……段飛,你還沒當上捕快,這消息就傳遍了寶應縣,瞅瞅,這有兩份柬帖是你的,卻送到了老爺我這兒,拿去吧。”閔大人從大袖中取出兩張紅色的請柬般紙片遞給段飛。

段飛接過來一瞧,隻見果然是兩份請帖,一份是何家發的,署名何山何海,另一份卻是錢家發的,是一份喜帖。

段飛展開何家的帖子一看,脫口叫道:“分家?”

嚴捕頭笑道:“沒錯,我也收到了一張請柬,何雄死了,他兩個兒子遲早要分家的,時間就定在何雄葬禮結束的當日,那也是比較妥當的,何家長輩都在,他們又請了閔大人以及一些有頭麵的人物作證,何海是你過命的兄弟,所以他也請了你。”

段飛點點頭,道:“早該分了,希望何山不要太難為何海,閔大人與嚴捕頭可要為這小子主持公道啊。”

閔縣令不置可否地嗯了聲,揮手讓兩人下去了。

嚴捕頭帶著段飛在衙門前院走了一圈,把縣衙中各個職能建築走了一遍,從花廳、錢糧廳、牢房、公解房、牢房、倉庫、驛所到督捕廳,甚至還帶著段飛去土地廟裏拜了拜,縣衙裏居然有土地廟,這叫段飛覺得很是新鮮,於是很心誠地上了三炷香。

嚴捕頭還告訴段飛很多事,比如縣衙一般逢三而告,但是閔縣令精力不濟,所以寶應縣現在是五日一告,也就是每月五日、十日、十五日、二十日、二十五日、三十日開放衙門接受百姓告狀,其餘時間就處理些舊案或其他公務,放告的時候衙役們都要忙活一陣,其餘時間就辦些公差,維護治安抓抓私賭什麽的,而段飛屬於特招生,除了放告日和發生了大案命案之外,平時可以自由活動。

捕快的日常工作還不少,幸虧段飛有話在前,那些囉嗦繁雜的事情都不需要段飛去做,悠閑了兩天,呆在吏舍中練字的段飛突見嚴捕頭匆匆走來,劈頭就道:“又有命案了,在土地廟廢墟中發現一具屍體,閔大人派典史許大人前去查案,我們先動身吧。”

段飛擱下筆提起水火棍就走,邊走邊詫異地說道:“是哪座土地廟?”

“城裏隻有兩座土地廟。”嚴捕頭看了段飛一眼,段飛心中一跳,縣衙內的土地廟自然不可能,現場難道在他曾經棲身的那座土地廟裏?難怪嚴捕頭的眼神語氣都有些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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