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的大時代

喵力求食

第二十九章 【美少女拉維尼】求收藏!

書名:重生之我的大時代 作者:喵力求食 字數:7772

“非常抱歉,你的小說太神奇了,我很喜歡!”溫莎一臉歉意地說道,“請問這本小說的出版權還在你手上麽?”

“是的。”從溫莎願意看這本小說開始,林景康就已經勝券在握了。

前世的這本小說,剛上市一個月,就賣出一千萬冊,在米國造成極大的轟動。特別深受年輕男女的喜愛,而溫莎本身才三十歲,他相信對方會喜歡上這本小說的。

“可以把這本小說放在我們公司出版麽?你放心,我們會為你提供非常優惠的條件的。”溫莎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下這本小說的出版權,最重要的是,她很想期待接下來的劇情發展。

“沒有問題,我相信你。”林景康的內心是非常激動的,終於可以簽約了。賺米國佬的錢,那是他最喜歡幹的事情了。

接下來的事情就非常簡單了,審核小說,確認合同。百分之十七的稿費,這個價格,特別是新人來說,已經是非常高的了。

對此,林景康非常滿意,簽上自己的大名,jk,景康拚音的首字母大寫。

下午五點整,林景康拿著剛剛簽訂的合同離開了時代出版社公司,他準備吃頓大餐犒勞一下自己。

坐落在馬裏布海邊的月隱飯店,坐擁無敵落日景致和美味的海鮮料理,是好萊塢的很多明星或者文藝青年不二人選。在這裏消費不低,但是對於在剛剛又拿到了一個下蛋的金雞的情況下,林景康是完全沒有壓力的。

這家飯店最出名的是香煎帶子和吞拿魚,兩個菜都非常鮮嫩肥美,入口嫩滑,再配上香醇的葡萄酒,簡直就是人間美味啊。作為體驗派的吃貨,林景康當然也嚐試了這些美味,非常讚。

當然了,坐在風景無限好的海邊,看著落日的晚霞,品嚐著誘人的美食,可惜的是少了美女姐姐陪在身邊。

得瑟的林景康在嚐過了兩個菜之後,馬上拿起手機給女神打起了國際長途漫遊。

“喂!”電話等了很久才接起來,高媛媛的聲音明顯很困。

“姐姐,我這邊剛剛發現有家飯店特別好吃,我已經試過毒了,非常讚,歡迎你來嚐嚐!”

“大壞蛋?”大美媛的腦袋是迷糊的,現在還是淩晨吧?這大壞蛋才開始吃晚飯?

“什麽大壞蛋啊?我,景康啊,姐姐,你不會還沒睡醒吧?現在都已經晚上六點半了,你還在睡覺?”

“啊!林景康你這個混蛋,現在才早上八點半好不好?你發什麽瘋呢?大早上地打電話給我就是介紹美食,讓我流口水麽?你混蛋,你賠我!我的假期,我本來是要睡到自然醒啊的,你賠我!!!”

林景康趕緊把手機拿開,免得耳朵遭殃了。

“哦,不好意思啊,姐姐,我記錯時間了。我一會再打,姐姐,你繼續睡覺哈,再見!”

已經漸漸聽出不對勁的林景康,頓時借口遁走,慢走一步都會死無葬身之地的。

“混蛋,你敢掛電話,以後你就別來見我。”大美媛也急了,馬上發出最為致命的威脅,效果當然是杠杠的。

一言不合就出大招,林景康很是幽怨。

“姐姐,對不起啊,我錯了。下次打電話,我一定會看清楚時間的!”林景康趕緊裝死認錯。

“你現在在哪?”

“洛杉磯,月隱飯店。”不能撒謊,媽媽說,要做一個誠實的孩子。

“你不是在上學麽?怎麽又跑到米國去了?”

“來這裏處理點事情。”

“算了,你的事我不想管。你打電話就是推薦美食?有那麽好吃嗎?”

說到這裏,林景康立馬就活了過來,開始開啟科普模式。

好吧,其實就是忽悠。但是,美食確實是真的。

“下次你帶去我吃吧,我困了,再見。”

一番話終於把大美媛給侃的困了,終於讓林景康驚醒地度過危險。

掛斷電話之後,這頓飯也吃完了。

走在洛杉磯的街道上,林景康看著車水馬龍燈紅酒綠的城市,心裏特別安靜。

在一家音樂酒吧要了一杯酒,林景康就靜靜地坐著,整理自己這段時間發生的一些事情。

幾家公司都是吞金巨獸,未來一年內是很少有產出的了,最快的也要等明年手機公司那邊了。

缺錢!

雖然這次暮光之城已經敲定了出版事宜,但畢竟還未發售,提前幾年出現的小說也不知道會不會被市場接受,這真的很難說清楚。

可惜的是,林景康已經沒有了更多更快的來錢渠道了。股票不行,彩票就更是扯淡。

咦,不對,xn奧運會好像要開始了。不過,前世的林景康沒有時間去關注這些,當時正忙著參加學生會什麽的。反正對這屆奧運會沒什麽印象。

“嗨,你好,請問我可以坐在這裏麽?”

一個非常好聽的聲音打破了林景康的思緒,抬頭一看,嘿,居然是一個白人小美女。好像還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來這人到底在哪裏見過了。

“請坐!”林景康微微一笑,舉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輕輕抿了一口,旋即又開始低頭沉默。

對麵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來,耳朵裏傳來酒吧播放的輕柔音樂,總是讓人感到放鬆愉悅心情。

十分鍾之後,對麵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這張桌子的沉默:

“嘿,認識一下,我叫艾薇兒,你怎麽稱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頭來,目光有些火熱:“你叫艾薇兒・拉維尼,對麽?”

“你怎麽知道我的全名?你認識我?”艾薇兒有些疑惑,對麵的這個年輕的黃種人帥哥似乎很了解自己,為何剛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實上,我並不認識你,我隻是剛好認識一個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對了,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對了,你喜歡聽音樂?”艾薇兒是一個非常聰明的女孩子,也是一個非常喜歡音樂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對方比較喜歡朋克風格的搖滾音樂,不知道為何來到這家非常安靜的酒吧,而且對方居然沒有那標誌性的煙熏眼妝。

“對的,我非常喜歡音樂。隻有有空,我都會坐下來聽聽音樂。好聽的音樂能讓人放空自己,回歸音樂的懷抱,獲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靜與淡然。”

“嘿,那麽你喜歡搖滾音樂麽?”

“當然喜歡,而曾經跟人玩過一段時間的搖滾,還是樂隊主唱呢。”這話還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學的時候,他特意參加了搖滾協會,幾乎整個大一都跟著一幫玩搖滾的學長學姐狂歡。學校裏麵的大型活動類似迎新晚會或者校園歌手比賽等,都出現了他們的身影。

年輕的林景康有時還跟著他們一起到校外的音樂節,和更多喜歡搖滾的人玩音樂。大二之後,遇到了洛梅芳才開始慢慢沒有接觸搖滾了。

“哇,那你平時都喜歡唱些什麽歌?”艾薇兒特別高興,感覺找到了一個誌同道合的人。

她上個星期剛在紐約完成了她個人第一張專輯的工作,然後跟隨經紀人到洛杉磯這邊適應一下生活。但是,在洛杉磯,她一個朋友也沒有。去參加音樂節也隻是自娛自樂,很少有人願意跟一個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瑣男。

最近兩天,她都在這家音樂酒吧裏靜坐,聽聽別的音樂,尋找靈感。沒想到終於遇到一個喜歡搖滾的帥哥,這讓她欣喜若狂起來。

“我平時都在中華國,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既然來到了米國,那麽我唱一首英文歌吧。不過,我唱的不好聽,你可不要怪我!”

“嘿嘿,jk,你們中華國人都是那麽謙虛的麽?快去吧,這家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的!”

果然如同拉維尼說的那樣,跟老板說明自己的來意之後,猶太老板就非常高興地將酒吧的唯一演出台借給他了。

這家酒吧平時都很少使用這個舞台,一般都是給來酒吧消費的客人或者朋友。像今天晚上,人雖然不少,但大家都有事情要談。所以,林景康輕易地借到了。

舞台上有一台鋼琴,還有幾把吉他,以及一個高腳凳和話筒等。林景康拿起其中一把吉他,試了一下音,然後就坐在高腳凳上。

“女士們,先生們。非常高興能與各位在這家酒吧相見,特別是我剛剛還遇到了一位非常美麗的女士,艾薇兒。”

“下麵我將要送一首歌給艾薇兒,希望你永遠保持你最初的純真。”

米國人都特別喜歡這樣的場景,愛情,特別是純真又浪漫的愛情。他們坐在位置上,用鼓勵地眼神看著林景康,希望他今晚能收獲他的愛情。

這就是開放的米國人,具有跟中華國人一樣的屬性,喜歡當圍觀群眾。

wakingupiseethateverythingisok

thefirsttimeinmylifeandnowit'ssogreat

slowingdownilookaroundandiamsoamazed

ithinkaboutthelittlethingsthatmakelifegreat

iwouldn'tchangeathingaboutit

thisisthebestfeeling

林景康的歌喉是沒有經過非常專業的訓練的,但是他清楚這首歌怎麽唱。所以,他的歌聲剛剛從音響裏傳出來天籟之音,酒吧裏麵的所有人都驚呆了。

區別於艾薇兒的女聲,林景康的聲音陽剛中帶有婉轉的女聲。溫柔,富有磁性,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聲音靠近。

這簡直就是驚豔了所有人啊!無論是作為聽過眾多音樂的老板,還是從一個專業角度來聽歌的艾薇兒,都聽得如癡如醉。

甚至,艾薇兒都有一種錯覺,這首歌寫的就是她自己!可是她跟林景康才第一次見麵,後者根本就不了解她啊。

真讓人惆悵!

(ps:作為歌迷,個人是比較喜歡艾薇兒的這首【innocence】,經常單曲循環!~~求收藏、點擊、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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