妧零拎著旺財,利用黑夜,瞬移來到一個二線城市。
是男女主初相遇的城市。
也是賀銘弦所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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妧零坐在公交站台裏的長凳子上,緩神兒,緩過來後,衝旺財說道。
“你,從今兒開始,減肥!”
“宿主!”旺財委屈巴巴,人家不是胖,是可愛在膨脹!
“喊爸爸也沒用!”是她估算失誤了,這家夥嚴重超載!
白練一下午的靈氣,就這一趟的功夫,丁點沒剩!
坐了十來分鍾,看著來來去去的行人,走走停停的公交車,妧零有一瞬的恍惚。
“走了。”
快節奏的社會生活,讓人們更加深刻的認識到,時間就是金錢。
生活的壓力,也磨滅了成年人的好奇心!
再驚奇的事情,瞄一眼之後,便匆匆離去!
也隻有無憂無慮的青少年,還有著旺盛的(米青)力跟好奇心!
“小姐姐挺酷呀!”
“是挺個性的,鴨子當寵物,看起來還不錯哎,要不咱也養一隻?”
“好呀,好呀,”
“不過這鴨子都吃啥了,這麽大個,這麽肥?”
“這一鍋燉不下吧!”
“哈哈…”
“你個逗比吃貨,…”
被幾個少年議論的人,不急不慢的走著,絲毫沒有被指點圍觀的窘迫。
微風吹起了掩蓋眉眼和臉頰的頭發,露出那清秀的五官。
秀挺的鼻,含笑的唇,尤其是那雙眼,烏黑明亮,似星辰,又似無盡的深海!
一身寬大又過時的黑色運動衣,襯得身形更加消瘦。
明明穿著與眼下的潮流格格不入,甚至有些土,卻偏偏讓人覺得很好看!
這大概就是,好看的人,披著麻袋也好看吧!
而好看的妧零,一路走走看看,最後停在一家小店門口。
門口豎立的LED牌子上,閃爍著“高價回收金銀首飾”幾個字。
妧零漫步走進店裏。
亂世黃金盛世玉?
不不不,
在妧零看來,甭管盛世還是亂世,黃金都是最保值的!
在交易方麵,也最容易被接受。
玉嘛,她當然也喜歡!
確切說,精致好看的東西,她都喜歡。
但那是個嬌貴的物件,就像美人兒,需要細心收藏,妥善安放,用心保存,真心嗬護!
等再次匯入人流時,妧零已經是腰纏萬貫的人了!
走出大步流星的瀟灑步伐!
路邊攤,不放過!
小吃街,不放過!
再來一遍美食城!
“嗝!得勁兒…”旺財眯著小眼睛,挺著大肚子,一步一挪的走著。
妧零也吃多了,一人一獸晃晃悠悠,食消的差不多,找地兒睡覺!
“滴!哢噠~”
隨著“嘭”的關門聲,房間響起旺財“嘎嘎嘎”不停的聲音!
初聽挺嘩噪,再聽,還是好煩人啊!
“閉嘴!”
怎麽就這麽多話呢!
“宿主~”
“別叫我,自己洗洗睡去。”
旺財:哼!
你不理我的樣子,像極了渣女!
打開水閥,給浴缸裏接滿水,又擠了沐浴露進去,就當自己洗了個泡泡浴!
“嘎~啦啦啦~嘎嘎嘎…”
浴室外的妧零,翻了個白眼!
這貨在情緒上麵,頂多三秒記憶!
唉,自家的醜東西,除了容忍他,是能掐死還是咋地?
等旺財出來,一個布楞,羽毛就全幹了。
拖個枕頭放在床尾,爬上去,一臥,秒睡!
臨睡前還在想,這高檔酒店就是不一樣,環境好,床真軟,還帶著清香呢!
妧零拿遙控器換台的手一頓,隨後關掉電視,丟開遙控器,也去洗漱,順帶把新買的衣服洗洗,明天好穿。
這一兩千一晚的酒店,確實不錯,電器配備很齊全!
一人一獸,一夜好眠!
離此不遠的醫院裏,賀銘弦醒了過來。
剛清醒的賀銘弦,腦子還是一片混沌。
轉動頭部,看向趴在病床上,拉著他手打盹的人。
眼睛眨了幾下。
“爸!”
後半夜,本就容易犯困。
白天辛苦幹活,下午又經曆這樣的的事,身心疲憊。
別說四五十的人,就是年輕人也熬不住。
愛子心切的強大意誌力,支撐著賀誌遠迷糊的大腦留著幾分清醒。
本來是在打吊針,這也是拔了針後,賀誌遠才敢迷糊了一會兒。
迷糊中的賀誌遠,恍惚間,好像聽到兒子的聲音。
兒子?!
賀誌遠一個激靈清醒過來,剛好對上賀銘弦的雙眼!
幾秒後…
“醫生,護士,我兒子醒了!”激動的賀誌遠一路跑去護士站,搞的護士也緊張的不行。
等護士看過,又叮囑幾句離開後,賀誌遠趕緊俯身問賀銘弦:
“兒子,你餓不餓,渴不渴?還疼不疼?有沒有哪不舒服?”
賀誌遠有一肚子的話想跟兒子說,也有好多話想問兒子。
可等孩子醒來後,什麽也不重要了。
隻要孩子醒了就好,醒了就好,這般想著,不等賀銘弦說什麽,賀誌遠的眼淚就下來了。
男兒有淚不輕彈,
隻是未到傷心處!
這是他的命根子啊,這孩子,真是嚇死他了!
賀銘弦看著流淚的父親,眼角也滾出了淚水。
豈止是父親害怕,他也很害怕!
他都不敢去想,他若有個好歹,父親會如何。
萬幸,老天開眼,他活下來了!
哪怕,雙腿毫無知覺,但他還活著就好!
“爸,兒子在呢,不怕啊!”賀銘弦輕拍著父親的手,就像他小時候,父親安撫他說“兒子,不怕啊,爸在呢!”。
父子兩個哭過後,心情平和許多。
不管好的壞的,隻要發泄過,心頭總能舒坦些。
“兒子,你要是哪不舒服,可別忍著,咱得說,”賀誌遠再次叮囑兒子,主要是這孩子打小就乖,是個吃苦的孩子。
“放心吧爸,不舒服我肯定說。”賀銘弦在心裏默默加了一句,可惜,都感覺不到疼啊!
賀誌遠看出了兒子的未言之意,心裏不由難過,
好好的孩子,怎麽就…
這招誰惹誰了?
殺人也不過頭點地,這也太狠了!
是啊,殺人也不過頭點地。
有時候,死亡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活著!
日複一日的在希望跟失望中煎熬著,生不如死!
如果是生死大仇也就罷了,
偏偏是那麽可笑的原因,就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這種人,配活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