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巨野龍堌集,是俺婆婆的娘家。婆婆有兩個叔伯大爺,哥倆不到一頃地,過得富有,老大說話不好聽。
從前,俺那兒割麥子,頭前割麥子,後邊就有窮人跟在屁股後拾。有的人拾得多,就多拿些回去,有的人連拾帶偷。
老大看見生氣,用馬鞭往外趕:“你們都出去!不出去,俺用鞭子抽你們,讓你們在屁股後麵撿屁吃!”
土地改革的時候,農民會分了他的房子和地。會長姓連,分完他的房子,連會長搬到他的房子裏。誰分了他家啥東西,哪怕是分了他幾個碗,他都記好賬,想日後要回來。
鬥他的時候,農民會的人問他:“你家的金子、銀子、銀圓都藏哪裏了?”
他說:“沒有。”
再打,也是說沒有。
他還跟人家說:“太陽不能總是正晌午,你們就不怕興俺的時候俺報仇啊?”
他總說強話,說反動話,農民會的人都同意槍斃他,就槍斃了。
過了些日子,國民黨的中央軍打過來。
那時候,俺姥爺公公他們都住一個院裏,走一個大門。這院裏住了中央軍,姥爺公公找到侄媳婦任氏,跟她說:“現在不報仇,啥時候給你公公報仇呀?”
任氏一聽,對呀,就跟中央軍舉報連會長。
中央軍把連會長拉出去審問:“誰是婦女會會長?”
連會長說:“俺這兒沒有婦女會,也沒有婦女會會長。”
中央軍把他拉出去,槍斃了。
連會長的娘就這一個兒子,兒子死了,兒媳婦改嫁了,一個小腳老太太領著孫子過,總哭。
這是拉鋸的時候。過了幾天,八路軍打過來,他們把任氏抓起來。
女人不抗打,一打就說實話了,她說是俺姥爺公公讓她這麽幹的,八路軍把他倆送到縣監獄。俺姥爺公公在監獄裏待了幾個月,死了。
任氏不在家,她這個家也沒法過了,三個孩子小,最大的六歲,小的兩歲,剛斷奶。任氏的丈夫是個獨生子,從小嬌生慣養,一點兒本事沒有,就會領著三個孩子哭。
都在一個院裏住,任氏的叔公看不下去了,想替任氏償命,叫她回來照顧孩子。
叔公去跟農民會說:“不是任氏舉報會長,是俺舉報的。”
農民會把他送到縣監獄,打算一塊槍斃他倆。
到了槍斃的時候,任氏說她懷孕了。
人家一檢查,是懷孕了,不能槍斃,光把她叔公槍斃了。
過了幾個月,任氏生了個女孩,生下來就送人了。
這個任氏小腳,長得漂亮,能說會道。她生完孩子,本來還要槍斃她,可她會幹活兒,會辦事,就減刑了。
任氏沒上過學,為了解愁悶,在監獄裏用木棍在地上學寫字。三年後,任氏能在監獄裏教學了,天天給犯人上課。上麵又罰她幾年勞役,後來就刑滿釋放了。
回到家,孩子都不認識她了。
當初,連會長死了,撇下一老一小,村子裏都到大井上挑水吃,娘兒倆吃水成了難事。
叔公被槍斃的時候,他家四個孩子就一個結婚了。嬸婆時氏沒拿連會長他娘當仇人,讓兒子給他家挑水,還說:“有幹不動的活兒,叫俺兒幫你們幹。”
這兩家一直住在一個院裏,嬸婆做了好吃的,往會長家裏送;這娘兒倆做了好吃的,也給嬸婆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