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的兩邊都是係統商鋪,商鋪的前方那一小條空間,便是玩家和NPC擺攤的地方,無數NPC和玩家,隻要往地上鋪塊布,就是一個小攤子,他們隻需坐在地上吆喝就成,錦憶仔細尋找,找了一溜兒,才終於找著坐在地上的笙歌醉夢間。
“嘿。”
她隔了不遠,衝笙歌醉夢間打了個招呼,就隻見笙歌醉夢間抬起頭來,衝錦憶笑笑招手,對錦憶揚聲說道:
“你來了。”
錦憶也笑著走過去,伸長脖子瞧了瞧笙歌醉夢間的身邊,問道:“你邊上有空地嘛?”
“幹嘛?”
“我也擺個攤子。”
“那你來,我讓你點兒。”
說著,笙歌醉夢間就將地上的布拖了拖,給錦憶空出半米左右的空隙來,錦憶也不客氣,立即上前一步,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然後這才從儲物袋中拿出一塊布來,鋪在了那半米大點兒的空地上。
笙歌醉夢間偏頭,瞧著錦憶這動作,明顯便是個擺攤老手了,隻是等了半天,也不見錦憶拿出什麽東西來賣,於是笙歌醉夢間有些好奇了,問道:
“你要賣什麽?”
“我不知道賣什麽,做個護手賣吧。”
錦憶從儲物袋中拿出針線和一張極品鼠皮,盤腿坐在地上開始穿針引線起來,不過一會兒,就縫好了一隻鑽地護手。
“這個護手”
旁邊,一直從頭看到尾的笙歌醉夢間,眼睛盯著錦憶手中的那隻灰茸茸的護手,顯得有些難以啟齒,錦憶偏頭看了她一眼,很大方的將那隻護手遞了過去,仿佛知道笙歌醉夢間要說些什麽,便自嘲的笑道:
“還行吧,賣相不好看,但屬性還可以。”
“嗯。屬性是不錯。”
接過錦憶遞過來的護手,笙歌醉夢間點點頭,上下翻了一下那隻鑽地護手,實在忍不住。也是從自己的儲物袋中拿出寒冰針和烏金線來,開始替錦憶修飾著針腳,邊修飾邊說道:
“你看,其實你的針可以從這邊過去,這樣。這樣,這樣,我給你改改,再嵌上一排內丹看吧,這樣又多了不少屬性。”
將修改好了的護手遞回給錦憶,笙歌醉夢間收起針線來,錦憶則捧著那隻已經大變了模樣的護手,連連感歎道:
“這人比人,真是氣死個人了,我就是再重生幾輩子。恐怕都沒有你這樣的巧手。”
隻見原先的那隻鑽地護手,已然變了個名字,叫做八叉紫金手,原本灰茸茸的麵上,嵌了不少的紫色內丹,內丹又組成一朵朵的花紋,真真美麗得連錦憶都舍不得賣了,且不光外型漂亮,那五行攻防又上升了好多倍,賣個40萬金。絕對不在話下。
笙歌醉夢間不虧為生活玩家,麵對錦憶的表揚,隻是謙虛的勾出一個微笑來,說道:
“我10歲就開始偷用我媽的身份證號玩遊戲了。那個時候還是鍵盤網遊和半全息網遊居多,對人證是否對應的要求也沒有那麽嚴格,所以我從10歲開始就做生活玩家,自己養自己。”
她的話裏,有一些些的落寞,不知道笙歌醉夢間身世的人聽了。絕對聽不出來其中的辛酸,但錦憶與她相識多年,自然聽得出來這話裏的內蘊,笙歌醉夢間才10歲,就要在遊戲裏做生活玩家賺錢養活自己,這是怎樣的一種現實,才會被逼成這般模樣。
所以有時候,錦憶覺得自己和笙歌醉夢間比起來,也還不算最淒慘的,至少她過了20年榮華富貴的生活,20歲之前,錦憶何曾操心過衣食問題?
“那你呢?你為什麽要來做生活玩家?”
見錦憶不說話了,笙歌醉夢間屈起雙腿,抱著膝蓋,坐在自己的攤子後麵,歪頭看著身邊的錦憶,朋友嘛,閑來無聊自然是談談心,表達一下自己的好奇,這也不算讓人難以接受的。
所以錦憶也擺出一個和笙歌醉夢間一樣的造型,抱著膝蓋,將手中的護手放在麵前攤開的那塊布上,對笙歌醉夢間說道:
“我20歲之前都過得挺好的,不過最近家裏出了點事,我的身世成了個大問題,經濟上自然也就斷了來源,所以來做生活玩家,自己養活自己。”
“嗯,所以我們共勉之。”
笙歌醉夢間笑著抱拳,衝錦憶點點頭,也不細問錦憶這話裏的故事,反正大家成了朋友,以後總有機會彼此細說彼此的故事,不說也沒關係,聊天而已,天南海北什麽話題都可以說,不一定非要得知彼此的詳細身世,才可以做得成朋友的。
“好,共勉之。”
錦憶也是點頭笑,心中隻覺得充滿了鼓勵,人果然還是得交一些性格陽光樂觀的朋友,本身笙歌醉夢間就是一個非常勵誌的人,與她做朋友,錦憶也覺得勵誌了起來,這輩子如是,上輩子也如是。
街上行人來來往往,天際開始翻起了魚肚白,很快,又是一批新來的玩家湧入了班昊城,商業街開始水泄不通的堵了起來,街頭的玩家拚命往裏麵擠,街尾的玩家又不願意從商業街出去,不過一會兒,玩家們就覺得自己已經舉步維艱了。
“嘿,你這護手賣多少錢?”
擺了差不多快3個小時攤,終於有玩家蹲在了錦憶的攤子前,開始問價了。
錦憶與笙歌醉夢間聊得興起,舉了四根手指頭給那個玩家,晃了晃,眼皮都不抬一下,答道:“40萬。”
“40萬?!你怎麽不去搶?”
該玩家有些生氣,他隻是隔了老遠,看見這姑娘的攤子上擺著的護手好看,想要買來送給自己的女朋友,豈知這麽貴,不是說像這種小攤子上擺的東西,價格都不會超過1萬嘛?賣到40萬那麽貴的裝備,為什麽不去放寄售商行?
麵對那玩家的不善口氣,錦憶白了他一眼,手指抓起自己攤子上的護手,用護手碰了碰那玩家的手指,不客氣道:
“就這屬性,你自己看看吧,賣40萬我還嫌虧了呢,你愛買不買,買不買?不買我賣下家,立馬漲價50萬。”(未完待續。)